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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注意』

手機通訊錄,不要用~~~ "家"、"老公"、"老婆"、"爸"、"媽"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.

●● 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,裡面有手機、金融卡、錢包等。 20分鐘後,當她打電話

告訴她老公被偷的事,她老公驚呼:啊..... 剛才收到妳的簡訊問我金融卡的密碼,

我立刻就回了! 婦女趕到銀行時,被告知所有的錢都已被提走。

小偷通過用偷來的手機發送簡訊給"親愛的老公",而獲取了密碼, 然後在短短20

分鐘內把錢取走了。 【注意】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連絡人的關係;

忌用"家"、"老公"、"老婆"、"爸"、"媽"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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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redCh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